个人外汇业务风险提示函
姓 名:
证件号码: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等相关规定,你办理的个人外汇业务,涉嫌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若再次出现上述行为,将被外汇局列入“关注名单”管理。
特此提示
注:本提示函仅用于对相关个人进行提示,无需银行及个人签章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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