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7

上海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及配偶(下称授权人)授权在贵行(下称被授权人)办理下列业务下列情况,

授权人办理授信业务(包括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等,涵盖贷前、贷中、贷后各阶段,下同)

授权人办理担保业务

授权人办理特约商户或pos机相关业务

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授权人申请征信异议处理

其他(请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和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并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人及配偶个人基本信息和信用情况。

上述授权期限为授权人签署本授权书之日起,至授权人在被授权人所有授信、担保等相关业务结束及授权人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之日止。被授权人超出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被授权人承担。

授权已经完全知晓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

特此授权。


授权人本人(签字)* 配偶(签字):

身份证件号* 身份证件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人签字、身份信息已核实”经办人签字: